昨天下午,收发室给我打电话,说是有我的汇款单,我下去一看,呵呵,一起到了两张:一是上次给我邮寄样刊的《**研究》那家,没想到,4月份上的稿子,能这么快就寄来稿费;还有就是《当代》编辑部发送的第二期“读者评刊”的稿费,这两张加到一块儿,足可让我“挥霍”一顿了。揣着汇款单,本来如那时天气一般阴郁的心情似乎一下子敞亮了许多。
看来,物质的东西的确比较刺激人!
不过说来惭愧,自从2009年以来,我发文的数量明显少于2006、2007和2008年,一则是人的惰性比较强大,还有就是在所谓“大刊大报”发文的那种兴奋性或者说是刺激性阀值提升了许多,用通俗的话来讲便是“兴奋劲”过去了,回想第一次在《法制日报》这样中央级的大报发表文章时那种高兴的心情,以后随着发表数量的增多却慢慢冷却了,记得在2006和2007这两年,《法制日报》的某一栏目,只要我投,差不多就能见报。再以后,《半月谈》和《当代》这样的刊物我也能署上自己的名字,虽然后者只是在“读者评刊”的栏目中。忽然想到12年前,好像在1998年吧,我在《南方周末》的“读者有话要说”的评论中也上过一个稿子,不过,编辑只是摘录了我稿件中的几句话,也没发稿费。那时候的《南方周末》远没有像今天这样“一纸风行”,有这般的影响力!
说到底,我之信笔涂抹大抵都是心情所致,几乎没有什么功利的目的,如果说有,那也只是满足自己在“大刊大报”发表文章的虚荣心,至于说到稿费,那根本不在我考虑的范畴内,不要说目前的稿费标准高不到哪里,单是和那些为了发表文章,作者自己还要倒缴一笔版面费的情形相比,我尚能拿到一点小小的“外财”,岂不乐得要死?看来,为了这种“物质鼓励”,我也该拿起笔来,继续写下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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